apollolx
自述:非法传销的反对者;拿牌直销的修正者;中西文化的调和者;养生保健的融通者;天下文章的拿来者;微言大义的思考者;自强不息的实践者;万柜联盟的探索者。
文章数量:2242
点击人次:8364594
- ·我的日志(59)
- ·ANC专辑(30)
- ·万柜联盟——产品商城(1)
- ·万柜联盟——产品理论(2)
- ·万柜联盟——经营模式(14)
- ·万柜联盟网博客总目录索引(50)
- ·中西养生精华(62)
- ·他康她美(5)
- ·健康饮水——水机(24)
- ·健康饮食---生食---素食---早餐(147)
- ·健康饮食——胃肠保健(107)
- ·健康饮食——药食同源(93)
- ·国学经典——修真秘要(19)
- ·国学经典——南怀瑾先生专辑(149)
- ·国学经典——潘启明先生专辑(46)
- ·国学经典——黄老大道(146)
- ·太阳神专辑(22)
- ·市场营销与系统建设(99)
- ·我的养生经——做个身体力行的现代养生家(11)
- ·我的音乐影视收藏(12)
- ·美容---皮肤养生学(70)
- ·芦荟保健与美容(36)
- ·西方营养学---营养师培训教材(29)
- ·西方营养学——抗氧化/抗衰老(47)
- ·西方营养学——维生素矿物质(9)
- ·西方营养学——蛋白质与肽(10)
- ·西方营养学:纤维素/益生元(256)
- ·顺势疗法---量子医学---水(17)
- ·飞雁之家——飞雁商学院(110)
- ·飞雁儿科(5)
- ·飞雁养生——双向平衡(12)
- ·飞雁养生——康复诊所(50)
- ·飞雁养生——房中养生发微(13)
- ·飞雁养生——神灸脐疗养生法(36)
- ·飞雁女科——生殖保健(83)
- ·飞雁武科——内功拳法(101)
- ·飞雁男科(12)
- ·飞雁论坛——直销与传销(114)
- ·飞雁论坛——财经股评(15)
- ·2018年05月
- ·2017年02月
- ·2016年12月
- ·2016年10月
- ·2016年09月
- ·2016年08月
- ·2016年07月
- ·2016年01月
- ·2015年03月
- ·2015年02月
- ·2014年09月
- ·2014年08月
- ·2014年05月
- ·2014年03月
- ·2013年10月
- ·2013年09月
- ·2013年08月
- ·2013年07月
- ·2013年06月
- ·2013年05月
- ·2013年04月
- ·2013年03月
- ·2013年02月
- ·2013年01月
- ·2012年12月
- ·2012年11月
- ·2012年10月
- ·2012年09月
- ·2012年07月
- ·2012年06月
- ·2012年05月
- ·2012年04月
- ·2012年03月
- ·2012年02月
- ·2012年01月
- ·2011年12月
- ·2011年11月
- ·2011年10月
- ·2011年09月
- ·2011年08月
- ·2011年07月
- ·2011年06月
- ·2011年05月
- ·2011年04月
- ·2011年03月
- ·2011年02月
- ·2011年01月
- ·2010年12月
- ·2010年11月
- ·2010年10月
- ·2010年09月
- ·2010年08月
- ·2010年07月
- ·2010年06月
- ·2010年05月
- ·2010年04月
- ·2010年03月
- ·2010年02月
- ·2010年01月
- ·2009年12月
- ·2009年11月
- ·2009年10月
- ·2009年09月
- ·2009年08月
- ·2009年07月
- ·2009年06月
- ·2009年05月
- ·2009年04月
- ·2009年03月
- ·2009年02月
- ·2009年01月
- ·2008年12月
- ·2008年11月
- ·2008年10月
- ·2008年09月
- ·2008年08月
- 【原创】 区域勿限制——直销修正议(2)
-
飞雁论坛——直销与传销
从2005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直销管理条例》第十六条规定:“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招募直销员应当与其签订推销合同,并保证直销员只在其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。未与直销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签订推销合同的人员,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直销活动。”
查看现在已经获得直销牌照的直销企业,绝大多数都是被批准在某个省的某个市的某几个县级区域。
但实际情况是,几乎所有拿牌企业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直销活动。
换句话说,绝大多数直销企业都违反了《直销管理条例》的规定。
是法不责众?还是法规出了问题?
依《公司法》合法设立的企业,应该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任何地区开展业务活动,也可以开展国际贸易,在全世界范围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。
直销作为一个纳入国家特殊管理的行业,限制其开展业务活动的区域,从实际效果看,已经名存实亡。
窃以为可以如此修正:
办法1:下放直销牌照的审批权,将直销牌照分级管理,划分为国家级牌照和省级牌照。即:
1、国家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牌照适应于全国范围。
2、授权省级政府的直销主管部门如商务厅颁发省级直销牌照,获得省级直销牌照的企业可以在所在省内开展直销活动。
3、获省级直销牌照的企业,连续3或5年无违规记录的,可以申请国家级直销牌照。
办法2:直接取消区域限制,凡获得国家商务部颁发直销牌照的企业,都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直销业务,并鼓励其走出国门。
扩展阅读:
2015-07-30 15:58:27
支持这个说法,如果先从省级开始的话也要要求企业缴纳保证金。